意大利  – “网络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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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2018年财政法案引入了一个于关于数字交易的新税种(即“网络税”)。

简介:

  • “网络税”适用于通过电子工具向居住在意大利的企业提供的服务所应缴纳的税;
  • 应税基数是交易价值;
  • 税率为 3%;
  • 当服务提供者每个自然年进行的相关交易超过3000起时,应缴纳网络税;
  • 该税由税务机关向服务接受者征收;
  • 该税种将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纳税人

网络税适用于相关服务(见下)的提供者,无论其是否在意大利居住,也不论交易在何地进行。

相关交易

应缴纳“网络税”的交易为通过电子途径向居住在意大利的企业(不包括一些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数字交易。

2018年4月30日经济和金融部长将做出法令(“实施条例”)指出“网络税”适用的服务范围。

基于本法的目的,通过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是:

  • 通过互联网或者电子网络提供的服务;
  • 服务的性质根本上是自动化的;
  • 人的参与程度被降至最低;
  • 如果不具有技术知识,服务无法被提供

应税基数与适用税率  

应税基数是交易价值,均相关服务的代价,扣除增值税。 适用税率是3%。

最低阙值

当提供者每个自然年进行的相关交易超过3000起时,应缴纳网络税。由此,如果相关交易低于上述阙值,不需要缴纳“网络税”。

适用机制 

除非服务提供商在发票(或者与发票一起发送的其他文件)中写出尚未超出最低限额,否则网络税从服务接受者的对价中预扣。

服务接受者应该在支付对价的次月的16日之前,向税务局缴纳网络税。

适用的方法以及纳税申报和付款义务,适用实施条例的规定。

生效日期

 虽然规定“网络税”的法律条款已经生效,但本”网络税”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Roberto Luzi Crivell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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